关于“金凯(辽宁)化工有限公司 废物焚烧装置改造工程” 配套环保设施调试公示
关于“金凯(辽宁)化工有限公司
废物焚烧装置改造工程”
配套环保设施调试公示
我公司于2017年投资建设废物焚烧装置,用于处置企业自身生产过程产生的各类危险废物,同年8月投入试运行。2018年8月通过自主验收(废气、废水部分),2018年10月取得该项目验收审查意见(噪声、固废部分)。现焚烧废气排放依托厂区原有一座100米钢筋混凝土烟囱,但在使用过程中存在安全隐患。
本次改造工程是在原烟囱东南侧新建玻璃材质烟囱1座,高度52.5米;鳞板炉运行温度由800~850℃调整为500~850℃;在原有焚烧炉东侧新建固废辅助焚烧炉1台;在废物焚烧装置东南侧新建500m3高盐废水暂存罐2个。废气、废水处理装置及危废暂存场所依托厂区现有设施和场所。
本项目于2019年7月11日取得阜新市生态环境局下发的《关于金凯(辽宁)化工有限公司废物焚烧装置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阜环审[2019]11号)。
改造工程涉及的环保设施于2019年7月20日开工建设,于2019年9月20日竣工。
根据废物焚烧装置启动计划,调试起止日期为2019年10月8日~2019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2019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