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凯765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金凯(辽宁)化工有限公司年产765吨医药中间体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一、环评报告全本获取方式
公众如需查阅金凯(辽宁)化工有限公司年产765吨医药中间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可以点击网页下方附件1。
二、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符合相关产业政策,符合园区入园要求,工艺选择符合清洁生产要求;各项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项目运行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轻;环境风险可接受;公众支持本项目建设;项目建成后对当地经济起到促进作用,项目建设可以实现“达标排放”、“总量控制”和“风险控制”的目标。项目建设过程中要认真落实环境保护“三同时”,严格落实设计和环评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并加强环保设施的运行维护和管理,保证各种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和污染物 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在落实并保证以上条件实施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可行。
三、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金凯(辽宁)化工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满芳 联系电话:13464893641
电子邮箱:manfang.liu@kingchemchina.com
联系地址:阜新市辽宁氟产业开发区金凯(辽宁)化工有限公司
四、公参调查表获取方式
公众可以点击附件2获取公众参与意见调查表
五、征求公众参与意见或建议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是项目附近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及附近的居民。主要事项包括您对该项目建设与否所持的态度和建议、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种建议和要求以及对环保部门审批该项目有何建议和要求等。
六、公众参与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自本公示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采用信函(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书面材料。公众在填写意见时,请注明日期、您的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向您反馈。
金凯(辽宁)化工有限公司
2019年5月10日